如何落实耕地建房“八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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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耕地建房“八不准”?

近年来,农村一些地方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了国家粮食安全。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连发了127号文《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128号文《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可以说,这些违规建房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拆”的。因此,“八不准”通知并不涉及农民“无房可住”问题,具备了可立即执行的需要和条件。

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连发了127号文《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128号文《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这两份文件特点突出,文字简练,极富问题针对性和管理操作性。首先,这是近年来农民见过的最短“红头”文件。其中,“八不准”通知内容不足600字,“合理用地”通知内容也不过900字。这种直面问题的精简文风值得点赞和发扬。其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多数不是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居住刚性需求,而是为了更多获取宅基地征收、拆迁、复垦、流转等规划建设用地的补偿。可以说,这些违规建房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拆”的。因此,“八不准”通知并不涉及农民“无房可住”问题,具备了可立即执行的需要和条件。

我国“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其根源在于农村人多地少,靠种粮难以致富。改革开放后,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农民减少,农村人口已由1978年的82%递减到不足40%,“三农”问题也随之缓解,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所以说,人口多不是问题,农民多才是问题,即城乡人口结构转化才是“三农”问题解决的关键。据此,十八大做出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决定。因此,要治理乱占耕地建房,全面落实“八不准”通知,就必须认清问题的根源,从城乡建设一体化推进的战略层面解决根本问题。

一是要盘活农村宅基地存量资源,保障农民新住宅建设用地。显然,伴随农民总量的减少,农村住宅用地刚性需求总量增长必然会降低。未来,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的不是乱占耕地的违建问题,而是城镇化建设大规模用地,与70万“空心村”中数亿亩闲置宅基地复垦、盘活、流转的“占补平衡”问题。因此,各地在编制乡村建设规划时,与其考虑如何为宅基地新增需求预留用地空间,远不如研究如何盘活农村宅基地闲置大资源,来保障农民新住宅用地小指标。

二是要抓住种粮农民致富这个解决“空心村”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未来能威胁粮食安全的不是“空心村”没人种地的表象问题,而是种粮农民难以致富的深层问题。为此,各地应把握务工者越多越富,务农者越多越穷的经济规律,做好城乡发展同步规划:一要在人多地少的乡镇实施就地城镇化,扩大就业,引导农民上楼,推进住宅用地集约化;二要在人少地多的乡村实施种粮规模化,减少农民,发展种粮大户,实现住宅用地复耕化。当种粮农民致富时,谁来种地的“空心村”问题就自然解决了。

三是要认清“农民上不上楼”不是住房选择而是城乡规划问题。此次通知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然而,各地在未做好城乡并行发展规划前,就在乡镇而不是城镇大规模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事后再规定“上不上楼农民说了算”是极不科学的。这种既占用了大量农村新增住宅用地,又倒不出老旧分散宅基地的居住“民主”现象,才是农村耕地占用和乡村升级改造的最大浪费。因此,“农民上不上楼”不是居住方式选择的小事,而是城乡规划发展的大事。

四是要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耕地总量的稳中有增。如今,城镇化和“空心村”带来大量闲置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并未随农民的转移而转出,进城农民仍要为将来返乡务农的顾虑留有后路。对此,必须研究创新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福利房的“占补平衡”政策,让进城农民不花钱就能住新房,把返乡的后顾之忧变为进城的社会保障。

未来,只有消除进城农民“村有宅基地、城有租住房”的现状,就能消化城镇的库存房,还能消灭农村的“三留守”,并能根本保障我国耕地总量的稳中有增。

凤凰网青岛特约评论员

王夕源,高级工程师,农业博士。民革山东省委议政委副主任、青岛市政协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纺织部、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已在《纺织学报》、《棉纺织技术》、《电子技术应用》、《中国渔业经济》、《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周末》、《人民公安》、《两岸关系》等核心期刊或报刊发表文章数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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