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周刊 | 青岛组建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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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组建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命李储林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任命新组建的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院长、副院长。

据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院长李储林介绍,2021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的成立元年。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将是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和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改革合并关键阶段,将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整齐划一,完成合并阶段各项工作的平稳交接。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省部共建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协调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于2006年6月设立。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山东省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人员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海洋科研、开发项目;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海洋科研和重大海洋科技工程项目;组织建设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建立大型海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省部共建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等。

安家补贴最高15万元!青岛再发留青创业人才新规

日前,青岛人才政策再出新消息,对在青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实施一次性安家补贴,最高15万元,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自贸片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青发〔2020〕16号)规定,现就做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申领范围

(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二)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首次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

补贴条件

申请人申请一次性安家费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不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不含)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二)申请人须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四)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证书时间为准)。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宅须为个人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且产权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所购商品住宅为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产权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五)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

(六)本政策与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不能重复享受,申请人已享受安家费的,在申领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申请人及配偶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家费;申请人及配偶已分配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申领流程

(一)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二)个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也可到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通过线上申请的,申请人须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在青创新创业安家费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到现场办理的,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等材料,到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在青岛行政区域外缴纳社会保险的,还须提交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三)审核发放。

1.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次月首个工作日开始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核实,线上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按照审核时间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对不动产登记情况、享受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信息,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国家或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核实比对;系统无法核实或对申请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存疑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确定。

3.审核通过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到账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资金来源和拨付方式

(一)资金来源。安家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财政负担,所需资金从市、区(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市财政负担;在中央、省驻青企业单位、市直企业单位就业的,由市财政和区(市)财政各负担50%;其余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财政负担。

(二)拨付方式。市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根据区(市)上年度补贴发放情况,年初将市本级承担的资金预先拨付区(市),不足部分由区(市)垫付,第四季度根据发放情况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

(一)首次就业时间,以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日期为准;首次创业时间,以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创办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二)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由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进行申请,提供申请人护照首页、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决定书、工作居留许可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经“两区”有关部门核实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创业实体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银行账户。具体经办程序由“两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本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别负责解释。此前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关于印发<青岛市青年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8号)、《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30号)同时废止。

1月份青岛市财政收入实现“开门红”

1月份青岛市财政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跑出了“十四五”开局加速度。

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双双实现两位数增长。1月份,青岛市财政收入完成173.6亿元,增长10.8%,增幅居全省第5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9.7亿元,增长10.3%,增幅居全省第6位。财政收入增幅比全年收入预算(6%)高4.8个百分点,明显好于预期。

主体税种收入成绩亮眼。1月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累计完成96.5亿元,增长19.1%。其中,增值税完成47.9亿元,增长14.3%,显示出青岛市经济复苏成效明显;企业所得税完成41.5亿元,增长22.6%,显示出青岛市企业利润呈快速增长态势;个人所得税完成7.2亿元,增长33.9%,主要是个人股权转让、年度汇算清缴等带来税收增长。

海尔与中远海运达成合作

2月7日,海尔集团公司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暨运输服务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举行。

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全球资源和平台优势,在航运、物流、数字化、教育和海外布局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具体拟定的7大类合作内容包括 深化集装箱运输合作、共同拓展海外业务、推进国际物流数字化转型、共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智慧生活场景、教育建设 等。

双方也将在更高层次、更深内涵的开放生态合作中,提高全球供应链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

2025年,主城区与市内各区基本实现40分钟通勤

2月8日下午,2021年青岛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五年来,青岛交通运输系统抓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水平提升的“黄金期”,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从“连线成片”到“基本成网”,运输服务从“走得了”到“走得好”,初步形成以空港、海港为辐射中心,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与城市交通紧密衔接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有力支撑了新发展格局。

会议中提出,“十四五”是交通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和“关键突破期”。到2025年,青岛将基本建成“主城区与市内各区市40分钟通勤、胶东经济圈1.5小时通达、主要航空枢纽城市3小时覆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

青岛三方联合领投 高重科技获3亿人民币C轮融资

据悉,上海高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重科技”)已完成3亿人民币C轮融资,由青岛国资平台青岛国信金控、青岛城投、青岛胶州产业基金联合领投,大桉资本担任财务顾问。

高重科技曾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天奇创投领投的近亿元人民币B轮融资。此前,该公司曾获得海瀛产业基金、天安金控、毅达资本、南京新动能投资等机构的投资。

高重科技成立于2014年,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基础,为金融、交通(民航)和智慧城市等场景提供“行业+AI”解决方案,现有头部客户包括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浦东机场、白云机场、中国电信、中国铁路总公司、世茂地产、故宫等。

高重科技表示,C轮融资将用于核心AI技术平台“Grandcore”的升级迭代、大数据平台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大“金融、交通和智慧城市”等行业场景的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提升“行业+AI”解决方案”的落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