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方面 青岛出台52条举措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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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方面 青岛出台52条举措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青岛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字〔2022〕32号,以下简称《措施》),从“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52条举措,持续拓宽增收渠道,完善政策落实,加强协同配合,打好居民增收政策“组合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四个方面 青岛出台52条举措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措施》提出,实施就业扩容提质行动。推进创业城市建设, 深化创业型城区、街道、社区创建。开展创业明星、返乡创业带头人等典型评选,按每人最高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支持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每年组织不低于40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统筹实施创业补贴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新一轮创业培训政策,开设“创业第一课”公益培训讲堂,提升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组织举办中国青岛国际菁英创业创新大赛、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每年扶持30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导向,促进企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工资薪酬待遇。优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搞活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深化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政策。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行业集体协商。2022年,发展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四个群体为重点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3万人以上。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新业态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联合会,围绕职工利益诉求开展集体协商,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大力促进农民增收

《措施》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粮油、蔬菜、畜禽、水果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20家新一代农业“金花企业”。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2025年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20家,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300家。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培树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对获得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的区(市)政府、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对认定为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景区化村庄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加大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示范点和线路推介力度,举办农业休闲节会,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措施》提出,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发挥全球创投风投大会平台效应和创投风投行业扶持政策拉动效应,深入推进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建设,加快优质私募机构聚集,丰富合格投资者资产配置渠道。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提高上市补助金额,加强政策引导。持续开展资本市场培训专项行动,加大培育力度,深入挖掘潜力企业,完善上市梯次培育。

提高居民个人投资能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以“百日讲坛”活动为平台,用好专业队伍,创作原创宣传产品,提高投资者教育覆盖面。制作具有普适性的中小学教育课件,探索通过讲座、开设学校课程等方式,逐步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产品购产销一体化支付结算服务,在涉农产品支付场景推广应用手机号码支付。

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政策找人专项行动,以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精准参保扩面专项行动,2022年实现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净增8万人以上。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动扩面机制,优化简化参保流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和邮政基层网点快递从业人员,全面推进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

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状况相适应,与各类困难群众保障水平相衔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筹。

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加大城乡公益性岗位创设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2022年,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3.7万个。

完善医疗待遇保障机制。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落实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省目录、统一基本病种名称和认定标准,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负担。提高生育医疗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完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琴岛e保”。适时调整优化产品,进一步扩大理赔责任,把投保人临床急需、负担较重的高值药品和耗材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原标题:青岛出台52条举措 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