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发补贴 青岛这些本科生就职养老服务机构奖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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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补贴 青岛这些本科生就职养老服务机构奖4万元

取得职业技能培训高级证书补贴1200元、取得高级技师奖励5000元、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就职养老服务机构奖4万元……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队伍激励、拓宽人才队伍来源、实施人才就业支持等多方面出台了奖补政策,旨在加快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技能水平,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按月发补贴 青岛这些本科生就职养老服务机构奖4万元

这些院校可获最高100万元奖补

青岛市支持驻青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连续招生两年以上且每年招收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不少于40人,正常开展教学的高等院校和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政部门对每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由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予以安排。推动养老机构与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合作,成为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专业建设,共同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每个区(市)建设不少于1处实习实训基地。

青岛市健全市、区(市)、机构三级培训体系,分层分批分类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提升行动期间,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且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养老护理员(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可参加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提升培训,享受一次通用知识项目培训与每年一次的技能提升培训。对参加技能素质提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给予承办机构每人270元的通用知识培训补贴和初级每人750元、中级每人950元、高级每人1200元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青岛市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与青岛市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取得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放的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与证书相对应工作的养老护理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的奖励。

养老护理员每月有岗位津贴

青岛市对在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社工等岗位满一年,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等,且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本科以上、大专、中专学历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分别发放40000元、30000元、20000元的入职奖励,奖励分五年发放。对于与养老服务机构同一地址、同一法人的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可按照入住老人数量和身体机能综合评估情况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规定享受入职奖励。

青岛市对持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放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与证书相对应工作,与青岛市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在青岛市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养老护理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20元、140元、160元、200元的岗位津贴。

青岛市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齐鲁和谐使者”选拔,入选者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享受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4年管理期内每月享受1000元省政府津贴。开展“青岛敬老使者”评选,入选者在4年管理期内每月享受1000元市政府津贴。每年组织十名“最美养老院院长”、百名“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对获评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毕业生在养老服务机构见习享补贴

青岛市将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新一轮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发放见习补贴。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按照《关于做好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申请设立“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后,定期发布养老服务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见习并按规定申领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到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场申领,一次最多可申领前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申领当月)。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按月发放。

原标题:青岛:这些本科生就职养老服务机构奖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