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青岛市市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
冯辉为青岛市市北区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德海为青岛市市北区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
李婵为青岛市市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瑞群为青岛市市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连淑娟为青岛市市北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区长刘新学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雷为青岛市市北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兵建的青岛市市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院长赵建的提请,决定任命:
陈晓艳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台东人民法庭庭长;
荆雷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孔繁军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吕宝琳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水清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伟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白洁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梁志鹏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延安路人民法庭副庭长;
田麟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王守京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中央商务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于晓丽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滨海人民法庭副庭长;
招娜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赵嵩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浮山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颜新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水清人民法庭副庭长;
左杰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崔莹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孔孟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婉君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魏聪聪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陈晓艳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水清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孔繁军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吕宝琳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台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白洁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梁志鹏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田麟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海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守京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海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于晓丽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招娜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嵩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台东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颜新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左杰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水清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范家强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堰平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延安路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厉建军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宝传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佘彩云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群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承露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逢春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陶长杰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继青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大庆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宏耀的提请,决定免去:
高昌华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林坚伟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然超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