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减污染物总量 胶州市持续做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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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污染物总量 胶州市持续做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工作

今年以来,胶州市严格落实总氮削减“六步工作法”,结合辖区入海河流实际,因地制宜、因河施治,推动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浓度持续改善,巩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治理成效。

削减污染物总量 胶州市持续做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工作

坚持陆域河流综合治理 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

胶州市压实治水责任,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控制“百日攻坚”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分工;印发《胶州市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凝聚治水合力。二是开展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100余人/次,对全市300多公里河段开展排查,排查各类排污(水)口、涉氮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点位100余个,对发现问题全部列入整治清单,逐一整改、挂账销号。三是加强水质监测预警。重点河流坚持每周1次人工监测,其他河流每月2次人工监测;对主要污水处理厂、河流断面总氮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累计出动60余人次,加密监测17个点位,获得监测数据40余条。

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力度 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胶州市加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胶州市排污(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对不同排口采取建设污水处理模块、封堵等措施开展整治,截至目前181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规范整治。二是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管控。制定《胶州市海水养殖禁养区养殖项目退出实施方案》,依据省市要求启动海水养殖禁养区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2.52亿元,收回养殖池塘6581亩,为退养还滩打下基础。三是积极落实湾长制工作职责。加强对胶州湾沿岸的巡查管护,每月开展镇街级巡湾活动6次,定期组织镇街级湾长单位对近岸海域、入海河流等重点区域的建筑、生产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强化涉氮专项执法检查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胶州市强化在线监控数据的使用,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对涉水企业进行远程监控,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涉水企业建设项目执法。对新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制度,防止发生擅自新、扩、改建排水项目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三是持续做好水质分析研判工作。针对辖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时均值偶尔超标情况,及时对入管网涉水企业进行排查,严禁企业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原标题:胶州市持续做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