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一把手”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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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一把手”被提起公诉

12309中国检察网6月1日消息,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永泉等4人涉嫌受贿一案,由青岛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焦永泉等4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4名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焦永泉分别同被告人王勇、张正民、王喜胜共谋,利用担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亲属就业调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指使王勇、张正民、王喜胜索取、收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巨额财物,均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的2019年11月,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永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岛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3月,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对焦永泉的审查调查结果:

经查,焦永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出国旅游;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焦永泉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背初心使命,大搞权钱交易,将重点工程项目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焦永泉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共青岛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款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履历显示,1958年5月出生的焦永泉,系山东潍坊人,大专文化,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12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年1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3年4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年3月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官方给出的履历中,并未披露焦永泉任职青岛国际机场集团之前的工作经历,而自从2005年开始担任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后,焦永泉陆续历任了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要职。

2013年,焦永泉1月份出任副总经理仅3个月后,即晋升集团总经理,并用不到一年的时间,接班张敬吉,做到了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把手”。

在2014年3月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焦永泉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中,市政府决定任命,焦永泉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直至2018年9月退休。

据了解,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民用航空青岛站,创建于1958年7月,当时使用青岛沧口机场。1982年8月5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青岛航站使用海军流亭机场,重新建站复航。2003年,青岛流亭机场进行属地化改革。3年后,组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列市直属企业管理,由市政府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亿元。目前集团“9-3-5”组织框架,包含集团公司九大职能部门,三大直管部门,五大业务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