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和提醒,现将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刘云刚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中秋节至2019年春节期间,刘云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赠送的海产礼品,折价共计3万元;违规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餐饮、礼品等费用共计12.9万元交由管理服务企业支付。刘云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王达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1月,王达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赠送的海产品、酒等礼品,价值共计800余元,造成不良影响。王达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被退还。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北站派出所民警宋成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宋成平在从事消防检查工作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赠送的礼金共计2500元。宋成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莱西市姜山镇农业办公室原主任孙恒鸥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8年9月、10月,孙恒鸥任姜山镇经管统计审计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清障以及高速绿化带清障补偿款支付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违规收受礼金5万元。孙恒鸥还存在包庇、放纵他人骗取国家补偿款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上述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均发生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和纠正。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现将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公路管理局中级工明立仕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明立仕任单位车管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子女私家车加油、购买物品,并违规报销个人燃油费用,共计4.7万余元。明立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市地震监测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张国柱私车公养等问题。2018年6月至12月,张国柱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3500余元。其还因履职不力,致使单位加油卡被盗刷。张国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市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工程师官江明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官江明利用负责管理单位车辆的工作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3700余元。官江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城阳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区档案馆馆长朱崇伟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朱崇伟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6600余元。朱崇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青岛蓝谷高新区柳沟社区办事员李海业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至8月,李海业任蓝谷高新区党政办车管员期间,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3900余元。李海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上述5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是当前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纪律规矩置若罔闻、心存侥幸,私家车揩“公家油”,“小毛病”成“大问题”。
中秋、国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保持清醒、严格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决不能心存侥幸,任何以身试纪试法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