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代表赫旭:促进乡村振兴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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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代表赫旭:促进乡村振兴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迈过极不平凡的2020,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已经开启,青岛正如草木向阳滋生,迎来如春天般的满山苍翠。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展望青岛筑梦的新征程。

青岛市人大代表赫旭:促进乡村振兴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1年1月11日-15日,青岛进入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凤凰网在青岛,通过短视频、图文、专题、定制策划等形式,与你一同见证青岛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成果和2021年的重点计划。

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赫旭

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赫旭

近几年,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先后在全市农村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治理、河道治理、农村改厕等,广大农民的村居环境不断改善。但是,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青岛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还有不小差距。

一是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薄弱,治理水平总体不高。由于投入不足,多数行政村中无管道、无设施,污水纳管率较低,且雨污混流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灰水问题突出,没有实现有效收集。

二是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有难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技术、资金、运维、监管等方面,受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处理规模等多种因素影响,很难做到尽善尽美。

三是已建成的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污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行问题依然存在。因监管、运维单位职责不明确,运维经费得不到保障,设施维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缺人、缺钱”的短板。

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赫旭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行动方案。充分考虑青岛市已有工作基础,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明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务必参照国家“十四五”治理规划目标任务,区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科学制定污水治理方案,分步、有序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工程,逐步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和全处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按照“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导向,综合现阶段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投入能力,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和推进时序,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优先治理重点村庄,对生态敏感区村庄、试点示范区村庄、“农整”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扎实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三)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补齐短板。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本质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存在短板。要建立包括优良建设机制、有序运行机制、科学管理机制、激励监督机制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管护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四)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财政资金要发挥好兜底作用,积极整合各类资金投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财政可以对有关区市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减轻区市、镇街财政压力。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掘BOT(建设-经营-转让)、EPC+O(设计、采购、施工和管养一体化)、“整体打包”模式的各自优势,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扶持力度。

(五)坚持宣贯引导,充分激发农民参与污水治理的内生动力。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居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营造人人关心爱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