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单周新房成交2066套,一区市楼盘单价破11万/平
青岛
青岛 > 要闻 > 正文

青岛单周新房成交2066套,一区市楼盘单价破11万/平

1月首周,青岛楼市成交“遇冷”。

上周(1.4-1.10),青岛新房成交量下降,其中新房住宅成交2066套,成交面积约24.1万㎡,面积环比下降31%。价格方面,全市成交均价较上周降低,为14486元/㎡,环比降低了1%。二手房方面,交易量呈上涨趋势,成交1325套,环比上涨44.7%。

进入1月份以后,各区域新房成交量都有所下滑,青岛楼市也相应的慢慢开始进入休整期。未来走势如何,仍有待观望。

青岛单周新房成交2066套,一区市楼盘单价破11万/平

青岛一周新房卖出2066套

销售十强楼盘7个来自同一区市

上周(1.4-1.10),青岛新房住宅成交共2066套,成交面积约为24.1万㎡,面积环比下降31%。其中西海岸新区成交最多,成交面积5.2万㎡,以绝对优势问鼎冠军宝座,其次为胶州市。

价格方面,上周(1.4-1.10),青岛全市成交均价较上周降低,为14486元/㎡,环比下降1%。分区域来看,本周市南区价格最高,为92916元/㎡;主城区和其他区价格在21534-43203元/㎡之间;西城区和北城区价格在在13521-15263元/㎡之间,郊区价格在6785-12800元/㎡之间。

图片

在供销两端,上周青岛商品住宅供应上升,共4419套,约48.3万㎡,面积环比上升了197%,上周新增住宅主要集中在即墨区,新增面积为16.8万㎡。

图片

销售方面,融创时代中心项目以总成交套数84套、总成交面积0.87万㎡位居青岛市销售面积排行榜榜首;旭辉银盛泰星韵城项目本周夺得销售排行榜第二名,总成交套数61套、总成交面积0.56万㎡;青岛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以总成交套数49套、总成交面积0.55万㎡位列排行榜第三名。

图片

住宅销售面积排行榜

从单价排行榜来看,上周国信海天中心项目以111185元/㎡的销售均价位列榜首,海信君澜项目以85357元/㎡的价格位居第二,万丽海景项目以72864元/㎡位列第三。

图片

住宅销售单价排行榜

开发商销售金额方面融创中国、海信地产、华新园三家开发商成交额最高。

整体来看,上周(1.4-1.10),青岛楼市成交量价齐跌,从就成交区域看,西海岸、胶州市、城阳区作为成交主力,撑起青岛全市成交大旗。但较之前的每周成交相对比,可以明显看出下滑态势。

上周青岛二手房共交易1325套

一区市成交破300套

进入1月首周,青岛二手房市场显著“回温”。

据青岛网上房地产数据统计,上周(1.4-1.10),青岛二手房共计成交1325套,环比前一周上涨了44.7%,成交二手房面积127684.01㎡。其中普通二手住宅成交1282套,成交普通二手住宅面积118445.14㎡。

图片

从各区成交来看,上周西海岸新区继续领跑,二手房共交易了305套,成交面积达28186.8㎡;市北区上周成交二手房229套,二手房总面积18180.82㎡,获得“亚军”;李沧区上周二手房共成交了161套,成交二手房面积13756.25㎡,夺得区域成交“季军”。

上周城阳区二手房成交146套,成交二手房面积15710.1㎡;即墨区二手房成交119套,成交面积13570.24㎡;市南区二手房成交108套,成交面积9344.3㎡;除此之外,崂山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及高新区上周二手房成交量均低于100套,其中高新区仅成交二手房16套。

另据粗略计算,上周青岛二手房套均成交为96.37㎡,中小户型房源依旧是近期青岛二手房市场的主要成交类型。

进入一月份,青岛二手房市场有所回温,但总体成交数据平稳。在区域热度方面,市北、李沧二手房关注度较高,主城区依然是青岛二手房的主战场。

青岛:这些住宅质量问题将纳入保险承保范围

房地产业的发展为亿万家庭居住水平的改善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房屋质量的问题。为建立完善建设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切实维护工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月5日制定发布了关于《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所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维修及赔偿义务的保险。

图片

据了解,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所称业主,是指住宅或者其他建设工程所有权人,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索赔权益人。所称被保险人,是指建设单位。

该实施意见提出,保险条款及费率应依照相关规定向保险监管部门备案。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派员现场勘查。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业主索赔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业主。

业主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期内认为住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出索赔申请。对于影响基本生活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索赔申请后的约定时限内,先行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同时,完成现场勘查工作。

对于有争议鉴定的部分,业主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存有异议的,可以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属于保险责任的,鉴定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鉴定结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鉴定费用由业主承担。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信息平台,所有承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将承保信息、风险管理信息和理赔信息等录入该信息平台,并对风险管理、出险理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报告。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