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3家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均已要求其停业整顿。
三家店分别是青岛宏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祝哥庄药店、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三十七分店和青岛宏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连锁店。
以上三家药店均已要求其停业整顿7天,期间药店工作人员需要参加疫情防控培训。
大健康锐观察第23期
撰文/王欣怡
审校/于莹

停业整顿,药店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近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3家药店,指出其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其中两家药店均属于青岛宏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宏风”),另一家为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众泰”)。
平度市市监局指出,青岛宏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祝哥庄药店和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三十七分店存在的问题有不落实药店销售“四类药”进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不落实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要求;不知道对发热症状的购药人信息登记的处置流程,存在信息登记报告的漏报隐患;消毒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业务培训效果较差等。
此外,青岛宏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连锁店存在不落实药店销售“四类药”进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不落实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要求;不知道对发热症状的购药人信息登记的处置流程,存在信息登记报告的漏报隐患;消毒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业务培训效果较差等问题。

而这,并不是青岛宏风和青岛众泰首次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宏风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药品开发连锁经营销售及药品批发销售,目前共有99家在营连锁店。根据青岛市药监局公告,青岛市药监局于2017年收回了青岛宏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八连锁店GSP证书,并撤销了青岛宏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五连锁店GSP证书。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青岛宏风就已经被青岛市药监局注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医疗器械零售(连锁)等,目前共有41家在营分店。而在2017年3月,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二十九分店和青岛宏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连锁店就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而受到过处罚。

身处前沿阵地,防疫不容松懈
当前,国内疫情仍处于多点散发状态。而药店是市民购买药品的一大重要途径,目前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各家药店应该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加严各类防控举措,加密消毒频次,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发热病早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四类药物销售情况监测。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规定,执法人员未来还将不定期开展排查,如发现有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对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的、并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在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市民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同时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勤洗手、一米距、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做好居住、工作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保持厕所卫生等。
市民如果需要购买感冒药、咳嗽药、抗病毒和抗生素的药品,以及发生了感冒症状、咳嗽的症状,不要自行用药,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以免延误诊疗。

那么,药店具体应该怎样落实防疫措施?
多项规则落实防疫要求
1、药店要对所有进店人员,先查验健康码,持绿码方可进入,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及时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37℃)的人员不得进入;对进店人员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对不落实者要进行劝阻。
2、经营场所日常消毒。严格落实对经营场所每日消杀并做好记录要求。
3、严格落实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每14天一检要求。
“四类药”登记
凡购买“四类药品”,要引导购药人必须先扫取药店的一店一码,根据界面提示(青岛市“青新症状检测系统”),如实填写购药信息并上传,完成信息登记报告。药店经营人员要监督、配合、协助购药人填报信息、查验信息是否确实上传。未完成上述流程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发热人员处理流程
对于黄码、红码、有发热症状(≥37℃)的购药人(包括为其他发热人员代购),药店经营人员在确保1米以上安全距离基础上,要求上述人员先扫取“一店一码”,如实填写购药人特别是发热温度在内的相关信息,而后上传信息,完成信息登记报告;信息登记上传报告后,药店向有发热症状(≥37℃)的购药人(包括为其他发热人员代购),发放(或拍照)明白纸(让其知晓明白纸上要求和就近发热门诊电话和地址),引导告知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对上述人员不得销售“四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