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关于核准陈镇安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具体信息如下: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陈镇安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3〕17号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大方正人寿关于核准陈镇安任职资格的请示》(北大方正人寿字〔2022〕354号)收悉。经审查,陈镇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3年1月30日
原标题: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陈镇安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青岛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