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2日,青岛出版社发布版权声明。声明指出,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获《狂飙》作品权利人授权,享有《狂飙》图书独家出版发行权。在未获得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或者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主体不得通过销售《狂飙》图书的侵权复制品牟利。对于侵权违法行为,将坚决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绝不纵容,绝不姑息。青岛出版社将竭尽所能,为打击盗版图书产业链、净化出版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当日,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发布律师声明。声明指出,自《狂飙》图书发行至今,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未获得委托人授权或者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销售《狂飙》图书的侵权复制品牟利。该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严重侵犯了委托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侵权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同时,郑重警告各侵权主体立即下架相关侵权商品,停止一切侵权行为。未停止侵权行为的,委托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法律责任。


原标题:青岛出版社发布版权声明 坚决打击《狂飙》图书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