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行完成竣工验收,李沧森林公园开发商又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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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行完成竣工验收,李沧森林公园开发商又被罚

3月2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对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昌明置业”)的处罚结果。

因在未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完成竣工验收,昌明置业被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壹万元人民币罚款。

撰文/佐伊

审校/于莹

日前,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李沧区青银高速以东改造项目4364-02地块11号至16号、S1号、S2号及地下车库(B-3)二标段已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昌明置业在未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完成竣工验收。

经调查,昌明置业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建设单位有未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该规定,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作出了警告,并处以壹万元人民币罚款。

据悉,青岛昌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王为军,是青岛李沧区森林公园项目开发商,项目2022年8月开盘,主力户型包含113㎡/124㎡/128㎡三居,建筑面积399000㎡。

近几年,李沧森林公园可谓是风波不断,而作为森林公园开发商的昌明置业,更是多次被官方通报处罚。

2022年1月20日,青岛昌明置业森林公园项目因擅自开工建设,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停止建设,于9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处罚。

2022年3月28日,青岛昌明置业森林公园项目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收取定金、首付款,对外销售房屋,以及收取的购房意向金未进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被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以简易行政处罚(警告),记入信用档案处理。

而此次又因擅自竣工验收被处罚,可以看出,围绕森林公园项目,昌明置业的主基调就是——急。

从拿地到开盘足足4年时间,战线拖得太长,再加上市场环境下行,大量资金被压着无法回笼,这对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于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森林公园开发商采取降价走量的模式。据业内人士透露,从开盘至今,森林公园就在不断的换着花样降价促销,有时是直降十几万,有时是和某壳对赌打折,有时是首付分期等,甚至为了制造焦虑,反复涨跌房价。

前段时间,老业主们因此还在森林公园售楼处掀起了一波“退房风波”,对此,售楼处只一句“市场行为”的解释,引得最后双方发生冲突。

近些年,房价成为牵动国民神经的最热门字眼之一。房价一松动,业主集体退房、维权闹事已经屡见不鲜。

对于“只准涨不能跌”这种“维权”现象,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投资都有风险,不动产的特殊金融属性也不能除外,个别因为价格调整的“维权”是一种不理性的行为。

众所周知,降价本身是市场行为,但如果真是销售人员以要涨价为噱头诱导购房者消费,而造成业主经济损失,那么这个问题的责任归属也将变得扑朔迷离。

对此,开发商更需自醒,建立合理的保障机制和更完整的价格体系,才是让项目建设运营行稳致远的“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