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观察|销售不合格肥料,青岛盟友农资经销处被罚款超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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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察|销售不合格肥料,青岛盟友农资经销处被罚款超2万元

日前,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莱西市盟友农资经销处因销售不合格肥料,被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204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0元。

315观察|销售不合格肥料,青岛盟友农资经销处被罚款超2万元

公告显示,2022年5月27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中昇华检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对莱西市盟友农资经销处销售的“金余”牌黄腐酸钾、“苗苗旺”牌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验。2022年11月24日,我局收到编号为中昇检(A)20220660、中昇检(A)20220661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金余”牌黄腐酸钾大量元素含量、磷含量、钾含量项目不符合《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T1107-2020)技术要求;“苗苗旺”牌复合肥料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氯离子项目不符合《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15063-2009)技术要求。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