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执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央银行承担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责,其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备受市场关注。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面,提出要在青岛等五个计划单列市,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 。
齐鲁财研社第884期
撰文/苏桐
审校/冯亚楠
央行落子青岛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中提到,要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在现行的机构设置中,央行施行“总行—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县支行”五级管理制度,在全国共设置有九大分行。
山东省内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作为九大分行之一,领导管理山东、河南两省人民银行,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合署办公。下辖郑州中心支行(正厅局级)、分行营业管理部(副厅局级)、青岛市中心支行(副厅局级)和32个市中心支行、209个县支行。
这当中,济南分行下辖的青岛市中心支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又下辖黄岛支行、即墨支行、胶州市支行、莱西市支行、平度市支行等6家支行。也就是说,济南分行与青岛市中心支行此前属于上下级关系,并非平行关系。
而在《改革方案》实施后,济南分行等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将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山东省分行及青岛市分行,且山东省分行与青岛市分行之间属于并列关系。
青岛此前就明确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远景目标。而随着《改革方案》的落地推行,青岛金融业的发展也将迎来重大利好。
县级支行成为“过去式”
机构改革方案在“放”的同时也强调“收”。
《改革方案》中还提到“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这表明,改革后,地(市)一级的人民银行将变为最基层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下辖的6家支行的相关职能将被上收,此举也将进一步精简国家机构、提高政策执行与监管的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县(市)一级业务量被地(市)级支行吸收后,一方面会让地(市)级支行的存贷款业务和非息收入稳定增长,扩大其业务规模;另一方面,由于两级银行的业务侧重点有所不同,吸纳县(市)支行的业务后,金融服务便利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总而言之,此次央行改革中撤销大区分行、恢复设立省级分行、取消县级支行等改革措施让地方分行与行政区划之间更加匹配,央行与地方政府之间、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地方派出机构之间的配合也将更加协调,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性,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