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三年攻坚时间维度上,青岛市城市更新建设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必须得向影响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更深层次的内容,发起攻坚。
其中,事关百姓宜居水平的物业服务,势必是无法避开的领域,今年的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次“点名”物业。一方面要求对今年完成改造的473个老旧小区同步引入物业服务;另一方面则要“实施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和服务水平”。
相比前者,后者因牵扯的各方利益更复杂,导致各类纠纷层出不穷,攻坚起来也更加艰巨。
5月12日,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孙震表示,今年将聚焦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环境差、公共收益不公开、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老旧小区物业企业选聘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等问题,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
对青岛而言,能否既治标又治本,将物业服务这块“硬骨头”真正啃下来,影响的不仅仅只是攻坚行动的成败,更关乎一座城市的心气与形象。
客观来说,物业与业主间存在纠纷与问题,是一个普适性的问题。
去年11月,《法治日报》曾刊发记者调查文章《为什么有人不愿意交物业费?》,其中一段直接点出了物业与业主之间最突出的矛盾点:
然而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呈现易发多发趋势,有些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有些物业公司无法提供优质服务,造成难以调和的局面,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从报道内容上来看,业主不愿意交纳物业费的原因,无外乎于物业服务费与服务水平不对等、多年按时交纳物业却不作为、小区环境脏乱差等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
虽然看起来这些问题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但毕竟已经影响到了业主自身的切身权益,既然业主花了钱,就该享受相应的服务。
而事实上,《法治日报》列举出的这些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其实在青岛也都普遍存在。
仅在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中,自2021年1月至今,涉及到物业的“已答复”信件就有15页、221条之多。
当然,这些“已答复”信件不过是“冰山一角”。在各个社交平台上,也不断有网友就相关问题提供线索。
再来看具体案例。今年2月,绿地观澜半岛的物业,遭到多名业主投诉,这些业主的诉求直指物业服务费与物业服务的不对等。
据了解,绿地观澜半岛小区的物业费,按照3元/平米的标准进行收费,而相应的卫生清洁却几乎没有,每当业主向物业反映一次,物业就派人出来打扫两到三天,但打扫卫生的效果却让人难言满意。
此前,《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中,曾明确了市内六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普通住宅物业费标准。
可以看到,其中最高也只有2.52元/平米,虽说绿地观澜半岛小区3元/平米的标准,是按照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进行的上浮,但其所提供的服务,显然配不上五星。
再比如城阳卓越蔚蓝群岛小区,近期同样因物业消极服务的原因,而被业主投诉至城阳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
对此,城阳区住建局也已约谈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协助相关业主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若交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户数不足,协助做好相关业主筹措资金及维修工作。
当然,这些不过是“面上”的问题,而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也不仅仅只限于这些“表面功夫”,包括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共有产权收益去向、组建业委会等更深层次的利益问题,才是物业与业主矛盾的本源所在。
特别是业委会。按理来说,作为发挥业主自治能力的机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间应该形成制衡关系,但目前为止,国内物业管理行业最发达的深圳,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比例也只有16%多一点,其他城市比例更低。
这也就导致了业主自治管理能力与物业公司力量对比完全失衡,业主一方难以对物业公司实施有效监督,更换物业公司更是难上加难。
对此,深圳在今年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无业委会的小区可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的相关职责,意在解决部分小区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
对其他城市而言,这样的举措其实也值得借鉴。
再回到开头的话题“为什么有人不愿意交物业费?”
此前,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曾提到:“如果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的维护、管理费用可能就会不足,服务水平就会降低,业主满意度也会随之下降,然后继续拒交物业服务费。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一旦形成,很难消除。”
这并不意味着业主的权利不需要维护,这也就更需要政府层面针对物业与业主间的突出矛盾,加强监管和引导。
新闻发布会上,孙震表示今年青岛将开展设施环境完善攻坚行动、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提升行动、业主委员会能力建设攻坚行动以及物业管理机制理顺攻坚行动。
一项项行动,均直接指向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突出领域。
但愿,这一次青岛的重拳出击,能换来应有的效果。
毕竟,城市更新建设关系到的,不只是青岛城市品质的提升,更能够对一座城市的口碑与竞争力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