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青岛游艇租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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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青岛游艇租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从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的(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8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和备案管理工作,近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办法》专题培训交流会议。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青岛游艇租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培训会主要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现场互动答疑的方式举行,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重点围绕《办法》规定的游艇定义、备案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讲解和培训。

《办法》共24条,对游艇租赁行为概念和游艇定义、备案部门和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完善了备案流程,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更加符合青岛市游艇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会议要求,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按照《办法》要求规范备案手续,依法合规从事游艇租赁业务。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做好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的游艇租赁业务备案管理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公布游艇租赁备案工作办理流程,方便从事游艇租赁业务的经营人进行线上备案审核,提高备案效率。同时,指导区市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权限做好本区域的游艇备案管理工作,规范青岛市游艇租赁行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原标题:依法合规从事游艇租赁业务 《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明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