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中共青岛市纪委、青岛市监察委员会发布关于4起“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办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大湖街道中队工作人员乔帅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乔帅在办理市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转办群众关于燃气安全方面投诉时,将未经核实的信息作为办理情况进行回复,且在当事人后续依然投诉的情况下,私自将当事人意见表述为“满意”并上报办结,造成不良影响。乔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北区延安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臧旭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翟洪海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7月至8月,翟洪海在组织办理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关于违法施工方面的投诉时,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致使该中队在群众反映问题尚未有效处置的情况下,先后3次向热线平台回复“问题已现场解决”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翟洪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臧旭涛作为分管负责同志,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许伟强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5月,许伟强在办理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关于消费方面的投诉时,在当事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且后续多次投诉的情况下,先后4次向热线平台作出当事人“基本满意”的不实回复,造成不良影响。许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胶州市少海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管理部负责人韩玲玲、工作人员王明轩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12月,王明轩在办理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关于供热方面的投诉过程中,为应付平台办理时限要求,经请示韩玲玲同意,在群众反映问题尚未解决,且未与当事人沟通的情况下,便向热线平台回复“已联系当事人”、“电话已接通”、“满意”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韩玲玲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明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