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合称《通知》)。
将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同时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其中,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两个城市在试点范围之列。
据了解,纳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地区应满足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
根据上述条件,《通知》提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