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使用后付费”,青岛科技成果转化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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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后付费”,青岛科技成果转化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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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专门出台了《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抓手。

《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的出台,是青岛市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其中,“先使用后付费”制度的推行,成为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共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鼓励科研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同时支持保险、担保等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这一举措既可以降低成果转化资金门槛,又可以通过保险产品帮企业增信,为成果方提供权益保障。

另一方面,对入市交易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多元化支付对账方式。计划由青岛市产权交易所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引导更多高校院所入市交易,增强技术交易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市场活跃度。

通过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组合拳”,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跟踪对接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成果转化联合支持机制和科技评价激励机制落地落实,促进产学研有效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