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代表周安斌: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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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代表周安斌: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

青岛市人大代表周安斌: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

“新”潮涌动,映辉青岛。2月6日,青岛正式进入“两会时间”,凤凰网青岛与您一同聆听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在梳理过去一年发展成果的同时,共同开启2025年的美好新未来。

两会现场,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金东数字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安斌带来关于加快制定‌青岛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建议。

青岛市人大代表周安斌: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

科学普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的日益激烈,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通过立法手段加强和规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有助于提升全科学素养,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世界首部科普法,是我国科普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今年11月4日,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首次修订。修订草案适应科普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科普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创新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新增“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共8章60条,主要包括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23年)》,2022年8月,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印发《“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2022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目前,全国3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有26个(除吉林、海南、台湾)制定了《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另有 3个(山西、辽宁、西藏)制定了《科普法》相关实施办法;15个副省级城市中深圳、广州、南京、杭州、宁波、沈阳均制定了科普技术普及条例,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和加强科普工作,科普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公民素质稳步提高,科技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然而,青岛市地方层面的科普立法相对滞后,尚未出台专门的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青岛市科普事业的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发展。

虽然青岛市的科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标杆城市,依然存在短板弱项,距离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

一是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科普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科普资源相对匮乏,导致科普工作发展不充分、不均衡。青岛市公民科学素质比例在同等城市中不靠前,低于济南市,区市间和不同重点人群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差距较大。‌

二是全市科普经费投入不足。科普设施建设、科普活动开展、科普人才培养等均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目前,青岛市的科普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符,难以满足科普工作的实际需求。

三是科普与科创未协同发展。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科普工作的持续开展,正是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青岛市作为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和丰富的科创资源,却缺乏地方性科普法律法规保障,亟需通过立法手段来明确科普工作的地位、职责、任务和要求,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以科学普及促进科技的创新发展。

结合以上的分析,为加快制定‌青岛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以立法方式保障全市科普工作,加快青岛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制定工作,不断完善科普地方法律法规体系。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全面、系统、科学的,符合青岛特色的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条例要明确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和目标、组织管理体系,详细规定科普工作内容形式、激励和保障机制,涵盖科普基础设施、基层科普服务、科普作品、科普活动、科普人才队伍、科普产业、科普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为全市科普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加强科普立法研究创新。要凸显科普地方立法的地域性和创新性,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环境、新要求,符合青岛城市定位的科普立法模式和方法。可借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科普立法创新实践,实现保障公民参与科学事务的权利和推动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相互促进、互惠共赢,为维护社会的健康、长足、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普路径。应加强青岛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与教、科、文、卫、应急等领域“法法有效衔接”,推动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促进大科普格局形成,推动科普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是提高公众科普法律意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将会很快颁布实施。应积极开展科普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制定实施的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同度。要丰富宣传渠道,如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科普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科普法律法规,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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