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涌动,映辉青岛。2月6日,青岛正式进入“两会时间”,凤凰网青岛与您一同聆听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在梳理过去一年发展成果的同时,共同开启2025年的美好新未来。
两会现场,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市市北区同明书坊社会服务中心主任、青岛市南北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王程祥带来关于解决基层在落实高龄补贴政策服务过程中面临几个突出问题的建议。
高龄补贴政策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然发展为一项比较成熟的普惠型高龄老年人优待政策。但是现行高龄补贴的申领方式已经与高龄老人逐年增多、人口流动趋于加剧等现实情况不相适应,基层在落实高龄补贴政策服务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亟需解决。
一、存在问题
目前高龄补贴政策实施中比较焦点的问题如下:
(一)高龄补贴标准不一,区域差异和“碎片化”问题较突出。目前国家层面尚没有相关政策,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制定地方法规和政策,发放程序、申领条件、发放标准等均未统一。高龄津贴制度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津贴对象受益资格门槛高、津贴标准较低且不均衡、津贴服务递送效率低、筹资渠道单一等问题阻碍了高龄津贴制度的有效性。
(二)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相关服务平台建设亟待提升。一是津贴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不顺畅。民政部门是高龄津贴的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对津贴资格审核和津贴发放需要区(市)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的配合,地方制定的法规和政策有断层和不完善之处,如:《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推进落实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并逐步提高津贴水平”,未提及市级责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 〔2022〕18号)要求,健全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2023年年底前,各市建立具有本省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牵头单位”是省卫生健康委。在《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民[2024]6号)中,缺失高龄津贴的具体政策规定。二是高龄津贴信息平台尚未建立完善。由于缺乏信息化平台,高龄津贴的申请材料需要现场递交,许多高龄老人由于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不能亲自申请,因而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子女虽可授权代办,但是代办人也需提供一系列烦琐的证明材料,增加了办理津贴的难度。
(三)户籍限制及流程复杂等原因给基层执行政策带来较大困难和风险。受户籍限制等因素影响,高龄津贴转移接续办法不完善。高龄津贴属地化管理方式难以有效适应当前老年人口的迁徙和流动,无法切实有效地保障高龄老人权益。个别区(市)高龄津贴发放的周期较长。如当前基层普遍采用“依户籍申请,按月或年计算、按年发放”的申领方式,老人从申请到领到补贴要等大半年的时间,期间如果户籍发生变动,至少需要跑两地社区(村)办理手续,还可能面临补贴错发漏发的风险。且有的地方尚存在“依申请受理”和“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漏报的不予补发”等规定,不仅有损老年人权益,还给基层造成了巨大的工作困难。如:工作人员因不掌握老人户籍迁出而多发的补贴无法“追回”,还要为此“垫钱”。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青岛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统一高龄津贴各项标准。依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完善《青岛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出台全市统一的政策,规范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方式等内容,补足短板。
(二)简化高龄津贴申领方式,完善、使用有效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从市级层面推动卫健、人社、医保、公安等部门共享老年人健康、殡葬、户籍等数据,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平台,将其升级打造成统一入口、统一界面、统一发放、统一反馈的一体化智慧养老系统。实现老年人信息系统自动判断、获取并推送关联部门审核后,即可完成相关养老业务的申报、享受,实现让居民“零跑腿”,让基层脱离数据泥潭,腾出更多精力直接服务老年人。
(三)完善工作监督和容错机制,优化高龄津贴特殊情况处置方案。建议制定更为人性化的工作监督和容错机制,借鉴浙江省“个人对高龄津贴有异议的可申请补发”的规定,以及上海市“免申即享”实行前漏发的津贴最多可补发2年,“免申即享”实施后对符合条件但因故没有及时选择津贴申领取渠道,未享受到惠民举措的老人将全额补发津贴的规定。对于多发的津贴,除了通过联系居民个人追回这一常用途径外,更需要通过完善数字化平台,对“应退不退”的人员从其关联的其他政府补贴或津贴中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记入个人或利害关系人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