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涌动,映辉青岛。2月6日,青岛正式进入“两会时间”,凤凰网青岛与您一同聆听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在梳理过去一年发展成果的同时,共同开启2025年的美好新未来。
两会现场,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文康(莱西)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浩带来关于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及外卖员、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职业群体。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8400万人,其中外卖员超过1000万人,网络主播数量超过1500万人。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新就业形态在稳增长、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5年(2020年—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新就业形态纠纷案件42万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亟须保护。
存在问题
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用工模式在管理方式、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方面呈现灵活性、多元性、技术性等新特点,造成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所涉情形复杂多样。平台公司为了规避建立劳动关系、逃避法律责任的危险,用工方式呈现出多样化。例如平台公司将业务“连环外包”,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并订立合作承揽协议等,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避缴纳社会保险和用工主体责任。实践中造成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判断困难,劳动者权益受到重大影响,如果被劳动部门或法院确认平台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无权享受社会保险、工伤待遇、带薪年休假等权益,解除合同时也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将受到极大的侵害。
建议
为依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实践中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关系确认难的问题,建议如下:
1、人社部门根据平台公司用工特点,制定格式劳动合同,指导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与平台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其他形式的劳动用工协议。
2、建立新就业形态领域用工备案制度,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