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月5日消息: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青岛市等18个城市入选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城市。

涵盖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3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武汉、成渝、西安3个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针对科技企业融资堵点痛点,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工作,适度放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5〕5号)部分条款。
对于“控股型”并购,试点将贷款占企业并购交易额“不应高于60%”放宽至“不应高于8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放宽至“一般不超过十年”。
试点银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工作细则,为科技企业并购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