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收深交所三份监管函,青岛科凯电子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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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收深交所三份监管函,青岛科凯电子怎么了?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针对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凯电子”)在创业板IPO过程中出现的多项违规行为连发三份监管函。

内容直指科凯电子在IPO申请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科凯电子早在2024年4月就撤回了上市申请,但深交所并未就此放过其申报阶段的违规行为,时隔近一年后仍对其进行追责,彻底堵截企业妄图“一撤了之”的侥幸心理,释放出对资本市场乱象“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不仅科凯电子被施以自律监管措施的处罚决定,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也因此遭到了监管层的追责。

公开资料显示,科凯电子1997年在青岛注册成立,主要从事专用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路模块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电机驱动器、光源驱动器、信号控制器以及电源模块等其他微电路产品。

此前,科凯电子怀揣着创业板上市的计划,2023年6月深交所受理其IPO项目。在经历两轮问询与回复后,科凯电子于2024年3月17日第三次更新招股说明书和法律意见书。然而,最终在2024年4月15日,科凯电子选择终止申报。2024年9月,科凯电子拟换东家,拟被广州科创板上市公司思林杰收购。今年2月18日,思林杰发布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科凯电子71%的股份。

回顾科凯电子的IPO历程,从深交所的问询中便能察觉到诸多问题端倪,而此次发出的监管函更进一步将这些问题坐实。

首先就是在IPO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归集不实的问题,近千万实控人薪酬混入研发账目,研发投入存在“掺水”现象。

在IPO报告期内的2020-2022年,科凯电子研发投入分别为805.79万元、987.75万元、1245.01万元。实际控制人王建绘、王建纲、王科,其部分薪酬却被计入研发费用,金额分别达307.32万元、329.27万元、283.06万元,占同期研发投入总额超30%。这三位并非专职的研发人员,工作时间记录采用弹性工作制,没有考勤记录,仅依据自行填报的工作时长来划分研发工时。

同时,科凯电子存在研发日志缺失、投料记录不完整、委托研发项目付款未取得进度证明等情况,严重影响了研发投入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均未识别上述异常,仍出具“研发内控有效”的核查意见。

其次,科凯电子在收入确认与采购管理方面,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现象。

收入确认环节,没有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在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具体验收或签收方法,存在验收单回传日期异常、未取得客户验收证明、甚至同一客户对相同货物出现重复签收且签章不一致的情形;采购管理方面,存在采购单据缺失,同一物料采购时向多家供应商提报的价格不一等现象。

而中介机构在这方面也未能尽责,未关注到发行人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的情况,所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此外,科凯电子的生产成本核算存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数据失真等问题。

在报告期内,该公司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约达65%。深交所现场督导显示,科凯电子未将这些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间合理分配,进而造成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而保荐人与会计师在此关键风险点上,均未实施充分的核查程序。

来源:科凯电子官网

基于上述问题,深交所对科凯电子及其相关责任方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对科凯电子、王建绘、王建纲、张春妍,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强、唐守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均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次深交所连出3份监管函,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一方面,严打“带病闯关”现象。即便科凯电子撤回了IPO申请,深交所依旧对其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责,坚决杜绝企业“一撤了之”的侥幸心理。

另一方面,对中介机构的处罚,凸显了监管层整治中介机构“重项目承揽、轻尽职调查”乱象的决心,促使中介机构切实提升风险敏感性,严格规范核查程序。

同时,也警示拟上市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质量,唯有夯实内控基础、坚守商业本质,才能实现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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