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工作既是事关群众生活品质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今年青岛市首次将提升物业服务质效工作纳入到市办实事项目,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共建社区“幸福家园”的实施方案》,攻坚解决物业小区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群众诉求“打开来分析”,通过拔“点”提“面”,强化物业执法力度,选取群众投诉多、物业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小区作为重点小区,开展小区综合执法护航行动,依法查处一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并将执法办案信息推送至物业管理部门,纳入信用评价。以此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效,全力助推社区“幸福家园”建设。
近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某物业公司挪用小区公共收益行为进行了查处,处以挪用金额两倍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典型案例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联合创新建立的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所取得的一项成果,展现了双方在物业管理执法的积极探索与有效合作。前期,夏庄街道中队联合街道物业办开展专项检查,依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精准锁定该居民小区存在1400余元公共收益资金未按规定程序使用的问题。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财务凭证、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全链条取证,确认物业企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擅自挪用资金的违法事实,依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挪用、侵占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以及代管的其他共有资金的,依法追回,给予警告,并处被挪用或者侵占资金金额两倍的罚款”之规定,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步启动“执法+服务”工作机制,联合物业管理部门,指导涉事小区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执法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一小区居民坦言:“以往一直觉得公共收益就像是一本‘糊涂账’,如今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组织执法检查,协助我们建章立制,使得业务的监督权得以切实落地。”下一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此次典型案例突破为契机,深入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执法护航行动,有效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切实将执法所取得的成效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促进物业管理质效实现全面提升。
原标题:青岛市整治物业挪用公共收益 护航打造社区“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