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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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新”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2025年3月27日,青岛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申贷职工带来三重利好。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新”

一是上浮现房贷款额度。缴存人购买我市商品房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同时支持叠加使用青岛市其他贷款上浮优惠,最高贷款限额达到150万元,保障购房资金需求。

二是提高借款人年龄上限。根据国家延迟退休有关政策,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上限延长三年,调整后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岁,女性不超过63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提升缴存人贷款能力。

三是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内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可按首套房享受利率等优惠政策,减轻还贷压力。

下一步,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断丰富政策工具箱,推动存量政策持续显效,研究储备更多增量政策,有序扩大提取支持范围,强化贷款政策集成供给,租购并举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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