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展“蓝色风暴”春雷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拘传被执行人11人,扣押车辆1辆,达成和解、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296500元。
谭某与山东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仲裁裁决,该公司向谭某支付工资7982.75元及其他费用。因该公司未履行义务,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期,执行干警冻结了被执行人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但账户中资金不足。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释法和教育,向其讲明拒不履行义务将被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并从公司长久经营的角度进行分析,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随即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中国某信托有限公司与孙某、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仲裁裁决,孙某、赵某夫妻二人偿还该公司借款15万元及利息等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谁知,被执行人孙某、赵某缴纳部分案款后,余款一直未履行。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来到被执行人孙某、赵某住处,孙某、赵某见状立马慌了神。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引导,被执行人孙某、赵某当场缴纳剩余案款7万元。
张某与蔡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蔡某支付张某劳务费49230元。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蔡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也一直无法与蔡某取得联系。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在一处工地上找到蔡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但蔡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干警耐心做蔡某的思想工作,并积极为其提供履行方案,同时告知如果拒不履行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蔡某当场履行案款25000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用足惩戒措施,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原标题:李沧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行动 拘传被执行人11人 执行到位金额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