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5月23日,青岛仲裁委员会一行赴日喀则仲裁委员会,双方共同签署《青岛仲裁委员会对口援助日喀则仲裁委员会协议书》,并围绕落地落实协议内容进行座谈交流。日喀则市政府副市长、日喀则仲裁委员会主任叶海涛,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常江,日喀则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日喀则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巴桑,日喀则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文永松、周理剑及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叶海涛介绍了日喀则市的相关情况及日喀则仲裁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青岛仲裁委员会无私援助日喀则仲裁委员会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将借助青岛仲裁的经验做法与资源优势,助力日喀则仲裁补齐短板,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日喀则市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常江介绍了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围绕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公信力提升、拓展推行、涉外仲裁等方面分享思路举措,并表示将与日喀则仲裁委员会一起携手,探索符合藏区特点的仲裁服务模式。青岛仲裁委员会选派的业务骨干庄建青,就留藏援助日喀则仲裁委员会开展工作进行了表态。

下一步,双方将加强对接交流,深化务实合作,助力日喀则仲裁委员会提高公信力,共同服务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