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青岛
青岛 > 财经 > 正文

青岛出台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自动播放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工作,推动市属企业心无旁骛攻主业,集中精力谋发展,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青岛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

从《办法》主要内容来看,共分6章34条,包括总则、核定标准、核定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方面。

明晰主责主业管理职责分工

将企业战略定位、核心功能等归纳为主责,并据此确定主业与拟培育主业。

确立主责主业核定标准体系

明确主责、主业、拟培育主业的核定依据与要求,依据企业类型和资产规模确定主业及拟培育主业数量。

=构建主责主业动态调整机制

市属企业主业、拟培育主业核定后,原则上在5年规划期内不作调整。

建立存量非主业资产整合退出机制

对市属企业主业、拟培育主业之外的业务进行分类管理:盈利水平较高、有资源优势且对主业有辅助作用的非主业业务,要积极融入主业产业链;不具有市场竞争优势,连续3年以上亏损或停业的,应限期清理整合退出

建立主责主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对市属企业主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约谈、责令整改、扣除考核指标值、对非主业业务进行股权划转或责令限期退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