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亲和仲裁”具象化!青岛出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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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亲和仲裁”具象化!青岛出台实施方案

11月13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仲裁办推进“亲和仲裁”具象化实施方案》相关情况。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常江;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王娟;青岛仲裁办综合处处长张本文出席吹风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岛仲裁办扎实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市场主体商事争议解决需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受理传统案件分别为1665件、2298件和1937件,同比分别增长55.90%、38.02%和15.16%,受理互联网案件分别为683件、25457件和20071件。从当事人分布地域看,仲裁双方均为青岛市的、一方为青岛市外的、双方均为青岛市外的各占1/3。青岛仲裁委员会获评“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机构”。2025年7月,入选全国首批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

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常江介绍说,《实施方案》包括目标要求、工作内容、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站在服务当事人角度,围绕“亲和仲裁”拓展服务具象化、受理服务具象化、调解服务具象化、审理服务具象化、监督问效具象化这五个方面,制定了16条工作措施。围绕队伍建设、数字赋能、责任落实三个方面提出相应举措,保障《实施方案》落地实施。

一是推进“亲和仲裁”拓展服务具象化,让仲裁优势可感可知。开展多维立体宣传,建好青岛仲裁网站、公众号,举办“走进青仲”“仲裁开放日”等活动,让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认识仲裁、了解仲裁。靠前提供法律服务,深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服务模式,跟进服务市场主体,擦亮“知青仲·亲仲裁”拓展推行品牌。广泛汇聚服务资源,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功能区管委、商协会等合作,将仲裁服务融入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商贸流通等领域。

二是推进“亲和仲裁”受理服务具象化,让便民利企可感可知。创新智慧仲裁服务,建设智慧仲裁服务平台,通过青岛仲裁公众号、网站等方式轻松登录,一个账号通办立案至结案各项仲裁业务。打造便捷服务窗口,将案件受理大厅迁至首层,周六、周日预约受理案件,推行服务承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文明接待、周到服务。协同办理仲裁保全,落实与市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基层法院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实现”。

三是推进“亲和仲裁”调解服务具象化,让多元解纷可感可知。强化案前调解服务,结合当事人意愿进行案前调解,借助智慧仲裁服务平台辅助评估案情,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丰富多元解纷路径,积极开展商事调解,完善“仲裁+调解+诉讼”机制,接受法院委托开展案前调解,调解成功后进行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完善案中调解服务,加大仲裁庭组庭前、组庭后和开庭前、开庭后等节点的调解力度,完善退费配套机制,帮助当事人节省成本。

四是推进“亲和仲裁”审理服务具象化,让精准高效可感可知。加强仲裁制度供给,创新涉外仲裁、海事海商仲裁规则和制度,发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健全金融仲裁、互联网仲裁等专业规则体系。优化在线仲裁服务,通过智慧仲裁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匹配仲裁员、远程视频庭审、电子证据智能核验、类案检索等服务。持续拓展服务空间,实现实时查看组庭、开庭、结案等程序进度,推行节假日开庭、根据当事人需求开庭等弹性机制,庭审中释法明理回应争议焦点,争取“一次开庭审结”。

五是推进“亲和仲裁”监督问效具象化,让公平公正可感可知。强化内部全程监督,健全组庭会议、旁听庭审、分类分级核阅等制度,在智慧仲裁服务平台全程留痕,确保仲裁庭在有效监督下独立运行。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接受市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等司法监督,组织法官、仲裁员、仲裁秘书等同堂培训,规范审理程序,统一裁量尺度。主动接受外部和当事人监督,落实落细与市检察院建立的检察监督与仲裁工作衔接机制,配合纪检、巡察、审计等外部监督,支持当事人对仲裁员、仲裁秘书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充分保障当事人监督权。加强案后跟踪问效,将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程序指引等内容嵌入仲裁程序,在送达裁决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执裁联动告知书,主动开展案后回访,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青岛仲裁办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定信心、久久为功,不折不扣抓好《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将“亲和仲裁”服务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信任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