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202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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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202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要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促进我市住房领域消费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汇报》《关于修订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接收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山东电力分中心业务工作的汇报》《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汇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青岛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9个处室,10个管理处。从业人员346人,其中,在编230人,非在编116人。

青岛发布202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2087家,净增单位2912家;新开户人数19.45万人,净增人数-0.02万人;实缴单位95133家,实缴人数214.52万人,缴存额403.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6%、-0.01%、5.31%。2025年末,缴存总额3882.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缴存余额1174.82亿元,同比增长10.1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6家。

(二)提取:2025年,95.3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5.11亿元,同比增长4.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11%,比上年减少0.3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707.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万笔、133.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3%、20.23%。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4.4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26万笔、1657.02亿元,贷款余额824.2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61%、8.77%、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0.16%,比上年末减少3.4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6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633笔、110539.5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7534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80404.7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青岛市未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国债,期末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50.54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1.8亿元,1年以上定期247.2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1.45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08926.50万元,同比下降1.49%。存款利息73911.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34990.79万元,其他24.6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69859.24万元,同比增长9.85%。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69654.54万元,其他204.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39067.26万元,同比下降12.5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244.3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410.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3412.89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41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5152.60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2828.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32366.2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1379.38万元,同比增长3.39%。其中,人员经费8931.57万元,公用经费392.32万元,专项经费2055.49万元。

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5512.78万元,不良率0.06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2828.76万元。2025年,未发生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情况。

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1.16%,非企业单位占26.34%,灵活就业人员占2.5 %。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8.53%,非企业单位占17.99%,灵活就业人员占13.4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3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26%,租赁住房占9.78%,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5%,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0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58.8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64%,比上年末增加1.02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7.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2.58%),购买二手房占52.4 %。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6.89%,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3.11%,无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3.44%,30岁-40岁(含)占40.82%,40岁-50岁(含)占12.74%,50岁以上占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3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68%。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2.64%,比上年增加5.62个百分点。

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方面,制度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协同行业平台、机构平台、政银平台联动推广试点政策,实现政策宣传精准覆盖与高效触达,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人数及缴存金额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末,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10.58万人、实缴9.43万人、实缴率89.13%,累计缴存金额3.27亿元,累计实缴人数、实缴率等指标均位居第二批试点城市首位。

另一方面,住房安居支持效果显著。围绕灵活就业群体需求,制定差异化租房保障措施,量身定制贷款额度上浮、“租购衔接”等优惠政策,有效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租购住房能力。截至2025年末,共为6.61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77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1.12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40笔、3.23亿元,精准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刚性住房需求,助力其更好融入城市生活。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2025年,支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8.86亿元,同比增长50.94%。拓展提取范围,将提取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政策扩大至二手房,直系亲属提取范围覆盖首套、二套以及保障性住房,缓解购房人首付筹款压力。在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的基础上,新增更新电梯提取,助力市民改善居住品质。优化贷款政策,持续加大对多子女家庭支持力度,对本地、异地缴存的多子女家庭,同等实行贷款额度上浮、二套房按首套利率计息等优惠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做好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工作,截至2025年底,已为584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87亿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没有调整变化。

2025年,未增加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目前共16家银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2025年7月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093元。2025年度各区(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本区(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2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2010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延伸提取范围,创新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机制,将提取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政策扩大至二手房,直系亲属提取范围覆盖首套、二套以及保障性住房,缓解首付筹款压力。拓展提取情形,支持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改造更新,改善市民居住品质。优化提取机制,允许直系亲属将已故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本人或提取人银行账户,减免继承公证书等申请材料,增强提取便利性。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合理提高贷款额度,支持购买商品房现房贷款额度上浮10%,可叠加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绿色住宅等上浮优惠,最高可贷额度达170万元;优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将还贷能力系数由30%提升到40%,加强购房资金保障;降低购房申贷门槛,将借款人年龄上限延长三年,调整后的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岁,女性不超过63岁;优化申贷缴存认定标准,放宽欠缴与单位整体逾期补缴认定范围,更好保障缴存人权益。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拓展“一次办”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出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打通“爱山东”线上申办渠道,在全市落地11个线下联办专区,支持贷款面签、抵押登记、税费申报等事项“一次办好”,业务办理时间缩短70%,每个工作日均安排贷款发放,全年为1.36万户家庭提供“一次办”申贷便利。推广集成化服务模式,整合个人身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等关联的公积金事项,集成纳入“一件事”联办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更便捷。

二是做优“掌上办”服务。健全结算网络,推广覆盖13家银行的企业“代扣缴存”线上签约模式,接入住房公积金“宜租宜居”平台,联动规模化租赁企业提供直付房租服务,协同13家银行开通商贷自助提取“无感签约”功能,打通17家银行的提取资金收款渠道,将10家银行纳入公积金联名卡合作范围,支持7家银行接入数字人民币结算服务链,应用场景涵盖18项常见公积金业务,资金流通渠道更广、效率更高。推进数据共享,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推出公积金异地冲还贷服务,实现省内自动扣款、省外自助提取,为异地贷款职工提供同城化办事体验。

三是扩容“省心办”服务。新增2项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持续提升多地联办效率,12个规定事项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全年为群众办理异地业务2.4万笔,办件量全省领先;采用“无感移交”方式,完成电力公积金属地化调整,近2400名电力职工畅享优质属地服务。紧盯企业群众需求,深入1300余家企业现场办公,兑现落实惠企政策,助力创优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五进”集中宣传,推出热点问答、云上宣讲、政策“码上查”等特色服务,让惠民政策触手可及。改进诉求办理服务,打造“安小青”AI数字人智能客服,“7×24小时”在线实时解答群众问题4万余个,全年通过“12345·青诉即办”等平台,接办群众咨询及意见建议31.5万件,不断提升“民事无忧”工作成效。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全域数据治理。梳理形成数据资源清单、应用业务清单、业务资源清单,实现数据治理体系化创新。建立健全数据校验机制,聚焦业务痛点难点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提升,抓好数据源头管理,明确数据分类、分级,全省率先制定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指标标准、数据标签标准。

二是持续强化网络数据安全。构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数据采集、数据脱敏、数据权限安全等系列数据安全制度,实现网络、数据安全体系化治理。构建“云端赋能+本地处置”的一体化防护体系,实现7×24小时全方位多维度安全防护。定期开展安全测评与应急演练,提高漏洞检测的全面性与及时性。

三是优化完善数据共享体系。打造政务数据共享、政银数据共享双引擎,累计接入房产、婚姻、证件核查等66个信息接口,年均共享数据4000余万条。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力推进数据运营,参与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登记12项数据资源,在金融场景率先实现数据运营收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打造智慧高效服务模式。采用报销提取、冲还贷双模式接入全国、全省双平台,通过住建部接口获取职工省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数据,提供“秒批秒办”报销模式提取服务,依托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同平台,推出异地冲还贷业务,签约后每月自动扣款,实现贷款还款全周期受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更加好办、易办。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聚焦审前、审中、审后三阶段,研究型审计助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获评2025年度全省优秀内部审计研究型案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建文化阵地获评首批市直机关党员教育阵地,机关党委获评市级模范机关建设突出集体,“初心引航,聚金惠民”等7个品牌获评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优秀品牌。

1名职工获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个人,4名职工获评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表现突出个人,1名职工被评为数字青岛建设工作先进个人,1名职工获评青岛市首批“文明市民”。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责令单位限期改正2668次,未作出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73次,共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7650.28万元。

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