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1274.52万元!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成被执行人
青岛
青岛 > 要闻 > 正文

执行标的1274.52万元!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1274.52万元!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成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6月22日,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被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274.52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1.8亿元,法定代表人江勇。股权穿透显示,山西上市公司美锦能源与其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其持股95%、5%。

公司业务范围覆盖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公路客车、城市客车、轻中重型卡车、物流车、特种装备车等,涉及氢能源、纯电动等多种动力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