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发布通知:这些区域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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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发布通知:这些区域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原标题:新区发布通知:这些区域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中元节将至,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

防止火灾和环境污染,

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新区下发通告,

在以下有关场所和区域

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一、下列区域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面向海洋的方向,以海岸线为边界,内陆区域以道路、河流、山川为边界,内含区域即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区域范围:

“东方时尚”东侧海岸线开始沿顺时针方向 →翠岛路(含“东方时尚”)→山川路→映山红路→石门寺路→ 滨海大道→海西路→大珠山南路→海西支路→海西路(含峡沟村、明月海洋科技园)→灵山湾路→玉泉路→东岳西路→菊花山路向东延伸至玉锦路→双凤山路→珠山北路→背儿山路→204国道(含郭家小庄、姜家洼子村)→石寨山路→凤凰山路(含王家河岩村、郑家河岩村)→背儿山路(含安口村、薛家岭村、水城村) →两河路→隆和水岸小区北侧规划路→凭海临风北侧在建路→ 凭海临风东侧在建路→东岳东路(含电影博物馆)→白果树河→ 胶州湾东路(含北高家庄、林家庄、蒋家店子、开山口村、毛家山村、青岛小镇、朱戈庄村、高家台村等村庄和小区)→昆仑山南路(含富春江西路以南高家台村以东区域、八里村庄、台子沟村、杨家洼村、戴戈庄水库以东以北区域)→小珠山以东、以北(含西山子村、大南庄村)→疏港高速→团结路→云台山路→龙首山路→海岸线(洋河入海口)。

上述村庄含该村所属土地延伸到的所有区域;道路以外边缘路沿石为基准,河流以中线为基准。

新区发布通知:这些区域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二、下列场所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一)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

(二)划定区域范围内的殡仪馆、公墓及怀念堂等殡葬场所;

(三)划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绿地;

(四)划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三、责任追究

在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区域、场所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相关部门按照《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