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未申报携带蝴蝶标本摆件入境被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
青岛
青岛 > 政务 > 正文

旅客未申报携带蝴蝶标本摆件入境被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

旅客未申报携带蝴蝶标本摆件入境被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

12月9日,经鉴定,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旅客未申报携带蝴蝶标本制品入境情事,共查获蝴蝶标本摆件2件,其中完整形态蝴蝶标本13只。

海关关员对入境航班旅客行李物品进行CT机机检图像检查时发现异常,1旅客随身手提袋内有2件物品呈规律性圆形排列,海关关员随即对行李进行人工开包查验。

经查验,手提袋内装有2件塑料气泡膜包裹物品,内有2件蝴蝶标本摆件,呈椭圆形及正圆形。

其中,椭圆形摆件中摆放12只大小、花色各异的完整形态蝴蝶标本,经鉴定,品种包括蓝闪蝶、海神阔凤蝶、敏芷凤蝶、缘浅袖蝶等。正圆形摆件中心有1只完整形态蓝色蝴蝶标本,四周环绕拼接摆放约160只同色系蝴蝶翅膀,经鉴定为蓝闪蝶及其翅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除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等其他检疫物类,依法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目前,海关对蝴蝶标本制品暂扣,依法进行下步处理。(李淑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