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事不出区!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行政审批亮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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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事不出区!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行政审批亮实招

于区域发展而言,营商环境既是发展软实力,更是核心竞争力。而企业与营商环境,就如同鱼之于水,好的营商环境,能让企业发展“如鱼得水”。

近日,青岛四方阿尔斯通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在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现场核定数目,现场出具缴纳通知单。 这是自8月1日审批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以来,在示范区内实现“当场即办”的众多业务和项目之一,也是示范区做好行政审批“加减法”的一个缩影。

“我们把营商环境作为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审批最优、流程最顺、速度最快、成本最少的一流营商环境,让所有投资者、企业和市民好办事、事好办、办得好,助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企业服务部副部长朱福光如是说道。

城市心观察第866期

企业办事不出区!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行政审批亮实招

创新赋权,办事不出示范区

早在2020年1月1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向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赋予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的决定》,确定自2020年2月20日起,示范区管委正式承接11项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

第一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一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今年7月20日,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核发了华中路贯通工程二期项目施工许可证,成为示范区核发的首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也意味着示范区正式承接区级赋权事项并开展审批业务,未来不出示范区,就能完成市、区两级共计48项行政权力事项。

项目协调会

项目协调会

3月,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提出区级经济管理权限用权需求。随后,城阳区便与示范区建立赋权工作协调对接机制,经双方多次对接沟通、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推进赋权工作后,双方就委托事项清单,监管、现场勘验职责划分,委托事项涉及的有关税(费)、罚没款收缴等事宜达成了一致。

6月16日,城阳区政府印发《关于委托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行使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对委托原则、委托内容、组织实施步骤、协调机制建立等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

从今年7月20日开始,示范区管委正式承接区级赋权的37个事项并开展审批工作。而这37个事项基本涵盖了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主要建设手续。

据介绍,在企业进行工程项目报批过程中,由于工程量大、涉及方面多、影响范围广等因素,导致中央民族大学附中青岛学校(一期)等多个重难点项目推动迟缓,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示范区管委多次牵头召开协调会、专题会,针对要件不全等审批阻塞点进行研究讨论。同时,示范区管委还积极对接市审批局,加快推进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办理工作,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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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窗口共办理各类审批业务376件 ,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且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多项审批服务用时平均提速50%以上 ,获得示范区内企业的高度认可。多次收到企业感谢锦旗,不断擦亮营商环境“新名片”。

行政审批护航企业“加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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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审批服务中心内,一切秩序井然。齐全的软硬件设施、洁净的办公环境,是审批服务中心给办事企业的第一印象,而除了这样的“面子”,便捷高效的服务才是让企业点赞的“里子”。“从收件到办结用时很短,效率特别高。”一位前来审批服务中心的办事人员表示,不用来回跑,一站式的业务办理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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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打实地解决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2022年8月1日,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审批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旨在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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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示范区管委采取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受(办)理、承诺告知等多种形式,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便利项目开工,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此外,还建立了优化服务与优化监管对接机制,示范区加强与监管部门信息互通,在优化服务的同时保证后续核查和监管的同步优化,有效破解“办证许可与监管脱节”问题。

今年以来,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按照“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务实服务企业,助力企业成长,突出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快见效的“四快”导向,以营商环境“新提升”蓄起项目建设“新势能”。承接市区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升级审批服务中心设施正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示范区还制定了大项目专人负责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保姆式”、便捷化服务,全力抢抓工期、破解配套建设难点。

建立专业人才队伍梯队,也是示范区提高服务水平的一项创新举措。采取以老带新、传帮带的工作模式,审批之余,常采取头脑风暴、圆桌会议等形式,将工作困难、瓶颈摆在桌上,将工作心得、工作金点子亮在桌上,将下步举措、规划列在桌上。

此外,为便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印发了《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服务指南》,明确报规成果资料具体内容及技术标准,指导建设单位高效编制规划方案。同时,还通过提炼审批服务理念,制定了《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工作人员服务规范》,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全力为企业提供更具温度的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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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示范区快速聚集人气、商机的关键所在。“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的营商环境正是创业者、科技者、年轻人、新经济人最适宜的土壤。这是示范区内一位入驻企业负责人的切身感受,也正是示范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真实写照。

随着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全方位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集聚示范区将共享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