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崂山区政府官网公布最新区政府领导分工,涉及杨克敏、黄应胜、徐奎旺、李维波、王海建、苏文鹏、刘凌、许哲等多位区政府领导。
就在半个月前(4月26日),崂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徐奎旺为崂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区长:杨克敏
分工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简历
杨克敏,男,汉族,1972年6月生,大学,教育硕士, 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主任。
青岛市崂山区委常委(挂职),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常务副主任:黄应胜
分工
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
联系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金融保险机构。
简历
黄应胜,男,汉族,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委常委(挂职)、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常务副主任。
副区长:徐奎旺
分工
负责区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防动员(人防)、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统计、城市更新(两改)、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新旧动能办、国防动员办)、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海洋发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城市更新推进中心、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中韩街道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崂山规划分局、财政部青岛监管局、崂山供电中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崂山管理处。
简历
徐奎旺,男,汉族,1973年3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副区长:李维波
分工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发展、商务、外事、投资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局)、区商务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
联系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各民主党派、区台港澳办、区侨办、区工商联、区民族宗教局、区贸促支会(崂山商会)、区科协、高校、科研院所、青岛海关、通信单位。
简历
李维波,男,汉族,1971年4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副区长:王海建
分工
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信访、生态环境、打私工作。与徐奎旺同志共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应急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
联系沙子口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崂山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青岛市崂山区气象局、崂山消防救援大队。
简历
王海建,男,汉族,1976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副区长:苏文鹏
分工
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畜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物、会展、行政审批服务,金岭山、浮山和午山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协助徐奎旺同志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更新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联系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区文联、区残联。
简历
苏文鹏,男,汉族,1980年9月生,大学,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副区长:刘凌
分工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政务服务热线、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工作。协助李维波同志负责民营经济发展、商务、投资促进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医保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
联系北宅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档案馆。
简历
刘凌,男,汉族,1981年7月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副区长(挂职):许哲
分工
协助徐奎旺同志工作;协助李维波同志开展涉海医药产业成果转化、产业化及联系驻区高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历
许哲,女,汉族,1982年2月生,理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挂职)。
区政府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对分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疫情防控、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有分管责任,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按要求负责。
区政府成立的各类指挥部、委员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专班等议事协调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