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青岛胶州市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
泮晓朋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克艳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姜燕燕为市人民法院胶西人民法庭庭长;
焦文韬为市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庭长;
孙超为市人民法院铺集人民法庭庭长;
刘婷婷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吉梅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孙东明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涛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梁岩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刘伟伟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许龙飞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于玲娟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敏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贾立超为市人民法院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璐为市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杨瑞国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刘忠杰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泮晓朋的市人民法院铺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克艳的市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管清娟的市人民法院胶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姜燕燕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许龙飞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超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培臣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吉梅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于玲娟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焦文韬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婷婷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孙东明的市人民法院铺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梁岩的市人民法院洋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伟伟的市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世兴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培凤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