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相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吉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级领导干部董文才,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维铭,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龙兴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孙吉海介绍,过去两年,市生态环境局聚焦企业发展需求,持续推出惠企政策“组合拳”,累计出台三批共43条惠企措施,政策内容涵盖审批服务、执法监管、惠企帮扶等关键环节,惠及市场主体5200余家(次),完成1100个省市重点项目环评服务。
在深化环评改革方面,突出“并联办”,深化“园区办”。276个项目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间由30日压缩至1日,大大提高审批效率;109个项目通过“打捆”审批极大降低了项目环评费用,环评编制费用降为正常费用的一半甚至更低;通过调整总量指标前置,195个项目直接进入审批环节,彻底突破“批项目,核总量”的传统惯例,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能。
探索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衔接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通过省级验收。在全省5个试点城市中,我市试点范围最广、覆盖行业最多,完成一体化办理试点数量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推出排污许可一次变更的惠企举措,首个印发衔接技术要点,形成8个方面的衔接办法,试点成效获省生态环境厅认可。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14个建设项目实现了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13家企业完成了建设项目排污许可一次变更。
大力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创新实施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制度,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增至3166家,占全省50.01%,全省第一、全国领先。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恶意违法的污染企业,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85起,查办“两打”领域涉刑案件18起,守好发展和生态底线。
这些举措成效显著,青岛连续2年在中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排名中进入全国前十(第九、第八),均为山东省内唯一入围城市。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回应企业关切,市生态环境局对前三批43条惠企政策开展全面自查评估。通过逐条剖析政策在落实执行过程中的成效与问题,从保留、修改完善、中止执行三个维度提出处理意见。经梳理分析,拟对效果明显的33条进行保留,对需迭代更新的10条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政策始终贴合企业发展需求。
在此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又先后征求了125家建设单位、82家环评单位、10位环保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最终拟定了《第四批惠企措施》。
在此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修改完善后最终拟定了《第四批惠企措施》。包含2部分共19条内容,新增惠企措施13条,修改完善惠企措施6条(由10条合并)。前三批的其余33条惠企措施继续执行。
1.生态环境助力新兴产业发展培育。
2.增加“告知承诺审批”“简化环评”试点园区
3.开展“项目环评豁免”“环评文件降级”园区试点。
4.环评AI助力企业预研判项目。
5.引导塑料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6.简化优化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
7.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档案电子化。
8.推行“圆桌式”座谈帮扶,增进沟通理解。
9.开展“点单式”执法帮扶,精准解决问题。
10.深化“一业一册”助企体检帮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11.开展环保合规助企服务。
12.深化精准服务,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蓄力”。
13.强化生态环境安全“体检”。
修改完善惠企措施6条
1.完善重点项目“攻坚帮扶”“再提速”机制。建立“领导包联机制”。
2.扩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简化”管理实施范围。
3.推出“青岛环境医院”平台2.0。
4.环评市场“优管提质”。
5.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全部实施“自巡查”智慧监管。
6.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推行柔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