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要守住监管刚性底线,也要彰显制度包容温度。近日,青岛自贸片区正式出台《关于推行年报信用修复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推动年报监管由单一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防范、事中纠偏、事后修复,以制度创新为市场主体容错改错开辟路径,推动实现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双向提升。
在市场监管实践当中,不少企业因人员更迭、工作疏忽等非主观因素错过年报报送时限,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直接影响融资贷款、招标投标、资质申报等经营活动。还有部分企业虽具备真实经营意愿,但因连续未年报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缺少合规的纠错救济渠道;与此同时,信用修复流程繁琐、材料重复提交、公示系统数据同步滞后等问题,也成为制约企业重塑信用的现实障碍。瞄准这些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青岛自贸片区统筹兼顾监管约束要求与企业发展现实需求,系统推出十条改革举措,坚持宽严相济、罚过相当,杜绝“一刀切”执法,既破解已失信企业的修复难题,也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失信记录生成。
分类处置划清容错边界,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片区健全年报逾期分类处置机制,分层落实容错与惩戒。对市场主体首次未按期年报,在截止后3个月内补报完成的,依法不予罚款;进一步延伸首违不罚适用边界,对仅有一个年度未年报、补报虽超出3个月,不同于其他区域普遍处以1000元罚款的做法,片区深度衔接行政处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原则,结合裁量基准“可以处罚”的弹性空间,免予1000元罚款,拓宽轻微失信行为容错空间。针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惩戒,连续两个年度、三个年度及以上未年报的分别处2000、3000元罚款。既对无心之过予以容错,又压实市场主体年报主体责任,实现惩戒尺度与违法情节相匹配。
全链条服务简化修复流程,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强化跨部门信息协同,精准推送年报提醒;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一次性告知补报要求、修复条件与办理流程。推行年报失信“免申即修”,企业完成年报补报后,无需提交申请,由监管部门主动核验,符合条件直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针对存在多项经营异常的企业,实行一次申请、并联修复,修复完成后主动向企业反馈办理结果,同步开展合规引导,避免再次发生年报逾期。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同步存在时间差的现实问题,片区还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结果说明等服务,保障企业办理贷款融资、招标投标、资质申报等业务不受影响。
试点推行退出权利救济,为吊销企业预留“再生空间”。
对部分因连续两年未年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其能够证明实际经营、主动完成合规整改、经营意愿真实且无重大违法记录,可按试点程序申请救济,依法恢复经营资格。该项探索意在补齐市场主体退出救济短板,保护创新创业积极性,探索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主体处置体系。
意见实施以来,青岛自贸片区已为182家企业提供年报失信“免申即修”服务、免除罚款约14万元,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下一步,片区将持续跟踪十条措施落地成效,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动态优化修复服务流程,助力打造更加包容普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深化信用监管改革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